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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心调解交通事故纠纷 赔偿款当庭给付
作者:派出法庭  发布时间:2023-10-26 09:21:33 打印 字号: | |

近日,在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卜尔汉图法庭,被告窦某当庭支付原告段某交通事故赔偿款30000元,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,均对此结果非常满意。


2023年4月29日20时20分,窦某驾驶小型客车,行驶至石哈线与110国道交叉口北新光佳苑南门由西向北左转弯时,与由东向西直行的原告段某驾驶的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,该交通事故经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河西大队出具的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认定,窦某负全部责任,段某无责任。现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一致,段某因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,于2023年8月7日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窦某及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责任。

受理本案后,承办法官立即着手与原、被告取得联系,了解案件事实经过。通过细致地调查,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,以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,充分运用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,使得原告段某从最开始情绪激动,要求赔偿83000元,到后来认识到自己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,同时自己对陈述也存在部分虚假,愿意减少赔偿数额。被告也意识到自己给原告带来了身心上的伤害,认识到自己的过错,并从中吸取教训,愿意承担赔偿责任。最终,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被告窦某同意和解。被告窦某当庭履行赔偿款30000元,纠纷得到圆满化解,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群众利益无小事,案结事了促和谐。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,卜尔汉图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,着力提升服务大局、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的能力,以新时代能动司法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。



 
责任编辑:石涵宇